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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師范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http://www.taolaoge.com 2025年6月9日 來源:廣西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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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師范大學,院校標識碼為4145010602,英文名稱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冊地址為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王城1號,學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個校區。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教育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項目”高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學生及外國留學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
第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實施招生工作,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按相關規定主動公開各類招生數據和信息等。
第六條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駐廣西師范大學紀檢監察組和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條件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擇優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九條
我校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錄取。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區)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第十條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進檔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檔的專業,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原則上對該專業進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辦法按各省文件要求執行。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特長及身體條件、綜合素質評價等綜合考慮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我校設定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內,具體比例依據生源情況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條
根據師資情況,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僅開設英語、日語、韓語等三個語種,請高考外語非我校開設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志愿。入學后,非外語類專業學生的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日語、韓語等三個語種的外語課程供選擇。
第十三條
我校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專業的招生計劃數,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的錄取,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專業錄取過程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五條
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公費教育師范生招生、少數民族預科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關于幾類特殊專業的錄取。
(一)漢語言文學(國家文科基地班)專業要求語文的單科成績原始分不低于110分,英語、日語或韓語的單科成績原始分也不低于110分。
(二)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要求英語口試成績“合格”以上,未組織外語口試的省(市、區)不作英語口試成績要求。
(三)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的考生一般應具有較好的外語基礎,在大三學年(第5、第6學期)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赴韓國、泰國及印度尼西亞等國家合作高校學習,并由對方安排在當地中、小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進行為期不少于2個月的專業教育實習,出國費用自理,韓國約4-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泰國及印度尼西亞等國家約3-3.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出國期間修讀的學分可以按規定轉換為人才培養方案中對應課程學分,該部分學分我校不再另外收取費用。該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
(四)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
1.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130502H)。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準,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韓瑞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瑞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課程教學。
2.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040201H)。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準,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龍仁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國龍仁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課程教學。
(五)體育類專業錄取。
1.體育教育、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040201H)、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在考生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采用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條件下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2.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所在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見《廣西師范大學2025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六)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藝術類專業的投檔模式確定錄取規則,在考生文化成績和藝術統考(聯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劃定的相應科類分數線基礎上,采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同分條件下按各省份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1.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執行順序志愿投檔模式的省(市、區),根據以下規則錄取:
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舞蹈學專業入學后僅提供中國舞和芭蕾舞培養方向,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4.音樂學專業入學后僅提供如下培養方向:長笛、竹笛、巴松、單簧管、雙簧管、長號、大號、小號、圓號、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低音貝斯)、鋼琴、揚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二胡、古箏、琵琶、馬林巴、小軍鼓、五音排鼓、爵士鼓、阮(含大阮和中阮)、嗩吶、笙、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七)會計學(中高計劃)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考生一般應具有較好的英語基礎。該專業為教育部批準的“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中澳2+2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本科項目學制四年,采取“2+2”培養模式,學生第一、二學年在中方高校學習,第三、四學年赴外方高校學習,順利完成學業的學生可同時獲得中外高校頒發的學士學位以及中方高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詳見我校2025年廣西師范大學“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招生簡章。
(八)我校的少數民族預科班分為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普通少數民族預科班兩類,只面向廣西招生。
第十七條
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按規定要求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 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 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 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 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的專業:化學、應用化學、制藥工程、生物科學、生態學、應用心理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
(三)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動畫、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130502H)、地理科學、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040201H)。
(四)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中任何一種顏色不予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的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商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學校建議身材過于矮小、殘疾或頭臉部有明顯缺陷等因素,影響畢業后順利走上教師工作崗位的考生,慎重填報我校師范類專業。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依據上級部門批復最新標準執行,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除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130502H)、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040201H)、會計學(中高計劃)外,全日制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入學時須按照規定的標準預繳學費,畢業(離校)時根據學生實際修讀情況結算學費。預繳學費標準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學類專業:5000-5100元/學年。
(二)理、工、管理、經濟學類專業:5400-5600元/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12000-12200元/學年。
(四)應用本科、職教師資專業:6000-10100元/學年。
(五)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以上收費標準參照學校現行標準列示,如遇調整依據上級部門批復最新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130502H)、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040201H)等全日制本科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130502H)專業40000元/學年,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040201H)專業40000元/學年。
第二十條
“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簡稱“中高計劃”),是經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確定,與國外高水平大學通過課程對接、學分互認和分段聯合培養方式開展的合作項目。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對“中高計劃”實施給予指導。我校2025年會計學(中高計劃,第三、四學年須赴澳大利亞學習攻讀學位)專業,費用主要分為三部分:
(一)在我校學習期間,實行學年制收費,會計學(中高計劃)5481.25元/學年,學生在國外高校學習期間仍須按以上標準向我校繳納學費。
(二)項目服務方(北京中教人文國際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將向學生收取項目服務費,標準為43000元人民幣/生。費用分兩次收取:第一次于新生入學注冊報到時收取28000元人民幣/生(費用包含項目管理費、雅思強化等銜接課程費。無論學生是否出國,該費用不予退還);第二次于學生在獲得外方學校錄取信后10個工作日收取15000元人民幣/生(費用包含外方高校申請費、簽證指導費以及境外服務費。若學生未能獲得留學簽證,該費用全額退還)。
(三)在外方高校交流學習期間外方高校的學費、生活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其中麥考瑞大學學費約45100澳元/學年,在澳大利亞生活費約29710澳元/學年。(注:以上數據為2025年標準,僅供參考。實際費用屆時以外方大學轉入學習通知書為準,如需修讀語言課程或聯合教學計劃以外的課程,費用另計。)
第二十一條
各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的有關介紹、獎貸助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今年招生報考指南。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廣西師范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對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
郵編:541004;
咨詢電話(傳真):0773-5818532;
電子郵件:zsb@gxn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gxnu.edu.cn。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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