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鄉村振興等決策部署,著眼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和促進教育公平,積極服務民族地區發展和教育強國建設,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辦好新時代高校民族預科教育的意見》(教民〔2020〕4號)精神,我校面向部分省(市、區)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
一、招生計劃
省份 |
計劃數 |
內蒙古 |
4 |
湖南 |
2 |
廣西 |
3 |
重慶 |
2 |
四川 |
3 |
貴州 |
3 |
云南 |
3 |
甘肅 |
3 |
青海 |
3 |
寧夏 |
2 |
新疆(協作計劃) |
26 |
注:僅招收理工/物理類考生,預科階段均在北京林業大學培養。
二、招收對象
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入學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
三、錄取辦法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少數民族預科生錄取標準不得低于我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改革省份相應分數線按我校在該省相應批次相應科類最低提檔分數的專業/專業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計算。新疆協作計劃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委會確定的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預科培養
預科培養時間為1年。
1.預科新生須持預科錄取通知書到北京林業大學報到。預科階段戶口不能轉入預科培養學校。預科新生按省級招辦的要求憑《錄取通知書》和《準考證》到所在中學或縣級招生辦提取檔案,并在入學時上交學校。
2.預科新生按照預科培養方案參加教學活動,重點上好語文、數學、英語等基礎課程和形勢與政策課程。
3.預科新生結業考核由我校統一組織。合格者由我校發放本科錄取通知書,學生持本科錄取通知書到我校報到,升入本科學習,新生可憑本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將戶口遷入我校。
4.預科生轉入我校本科階段后,與普通學生在保研、轉專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5.對于高考投檔成績高于我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普通類專業提檔分數線的,經考生個人書面申請,父母任意一方或監護人簽字同意,報學校審議通過,可在預科期間提前修讀本科階段通識和基礎課程(考生可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普通類專業中,選擇錄取分數線低于其高考投檔成績的專業進行提前修讀,選擇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所得學分本科階段予以認可。對達到本科畢業學業水平和畢業條件的預科轉本科學生,可按照學校有關規定提前畢業。
五、專業確定
少數民族預科生在預科錄取時不確定專業,預科結業后,由我校根據社會發展需要及學生德、智、體情況,在一定專業范圍內,結合學生預科培養期間的成績及報考志愿確定其專業。高考投檔成績高于我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普通類專業提檔分數線的,依據考生申請和預科期間修讀本科課程情況確定其專業。
新疆(協作計劃)預科生可選專業包括:林學類、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土木工程、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園藝、工商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法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環境工程、草業科學。
其他省份預科生可選專業包括:車輛工程、工商管理類、環境工程、計算機類、林學類、林業工程類、生物科學類、園林、園藝、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如遇學科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可選專業范圍發生變化,以轉入學校當年的專業公示范圍為準。
六、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簡章由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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