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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6年普通高考報名相關規定 |
http://www.taolaoge.com 2025年9月8日 來源: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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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時間
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將于9月15日—10月20日進行。考生報名分為資格預審、網上報名、現場確認3個階段。
(一)外省籍及照顧加分等特殊考生資格預審時間:2025年9月15日—10月9日。
(二)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15日(每天9:00—16:30)。
(三)現場確認時間: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報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確認。
二、報名條件
(一)考生參加吉林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吉林省常住戶口考生報名辦法:
符合吉林省普通高考報名基本條件,具有吉林省戶籍且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吉林省(身份證號碼前兩位為“22”),可以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報名。
(三)同等學力報名辦法: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初中畢業必須滿三年(2023年8月前取得的)。
(四)返回原籍考生報名辦法:
原籍在吉林省、戶口遷移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但不符合流入地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流入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出具的不允許在當地參加高考報名的證明材料。
2.學籍及就讀證明材料。
“返回原籍”考生學籍遷回我省的,按應屆生報名辦法處理;提供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籍及就讀證明材料的,按往屆生報名辦法處理;符合同等學力報考條件的,按同等學力報名辦法處理。均不符合的,不予在我省報考。
(五)外省籍考生(身份證號碼前兩位非“22”開頭)還須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考生本人來我省就讀的,其戶籍、學籍遷入我省時間必須滿三年(2022年12月31日前遷入)。考生本人須在我省戶籍所在地學校連續就讀,在我省普通高中有完整學習經歷并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單人遷入”)
2.考生隨父母來我省就讀的,其全家戶籍、考生學籍遷入我省時間必須滿一年(2024年12月31日前遷入),并在我省戶籍所在地學校連續就讀。此外,其父或母須在我省連續繳納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滿一年(從2025年9月份開始計算,不含補交,同時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簡稱“全家遷入”)
3.考生父母符合國家和我省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等有關規定的,考生本人的戶籍、學籍須在高考報名前轉入我省,不受年限限制。(簡稱“軍轉及工作調動”)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來我省就讀的,考生本人學籍、考籍轉入我省時間必須滿三年(2023年9月30日前轉入),并在學籍所在地學校連續就讀,在我省普通高中有完整學習經歷并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此外,其父或母須在我省有合法職業(包括: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聘)用;興辦第二、三產業及社會組織具有法人代表資格;被各類企業聘用)、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連續繳納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滿三年(從2023年9月份開始計算,不含補交,同時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簡稱“隨遷子女”)
5.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連續就讀小學、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不受戶籍限制。(簡稱“小初高連讀”)
(六)其他考生報名:
1.中等職業教育考生報考我省對口升學,學籍須在我省中等職業教育學校(三年制中專)并實際就讀,不受戶籍限制。
2.技工學校、技師學校等非學歷教育考生,其學籍認定按照我省同等學力報考條件執行。
3.報考內地普通高校聯合招收港澳臺學生考試的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登錄“內地(中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查詢報考事宜,不需在吉林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4.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參加我省普通高考的, 須滿足下列條件:
臺灣省考生須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具有我省高中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港澳地區考生須持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兩者不得缺一),具有我省高中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5.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須具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具有我省高中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6.“三僑”考生參加我省高考的,須滿足下列條件:
(1)歸僑學生,須提供本人的戶籍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歸國華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歸僑子女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父母一方的《歸國華僑證》原件及復印件。
(3)華僑子女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父母一方所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父母一方所持的住在國居留證原件及翻譯件原件、住在國居留證復印件、父母一方在住在國實際居住時間證明(需提供出入境記錄,出入境記錄可使用“移民局”微信小程序,將出入境記錄PDF電子文件(帶國家移民管理局的官方電子簽章)下載打印作為憑證)。
(4)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戶籍中已經明確親屬關系的,提供戶籍原件及復印件;戶籍中沒有明確親屬關系的,須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考生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子女與歸僑、華僑是撫養關系的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五年以上撫養關系證明及復印件,是領養關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領養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5)考生須具有我省高中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7.在我省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讀的畢業生,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錄取。
8.報考“優秀消防員單獨招生”的考生,須交驗單位介紹信和《消防員證》。
9.報考少年班(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數學英才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數學領軍計劃(清華大學)、物理學科卓越人才培養計劃(北京大學)、物理攀登計劃(清華大學)等教育部批準類型的非高三畢業班考生,必須是獲得招生院校報考資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其他高校的招生錄取。
10.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交驗相關證明材料。
(七)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高級中等教育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外省籍考生在我省沒有學習、就讀經歷;學籍所在學校和實際就讀學校不一致;戶籍遷入地與學籍(考籍)所在地不一致的。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自愿遵守普通高考有關法規、規定的考生。
8.經審查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外省籍考生,一律回戶籍流出地參加普通高考報名。
(八)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應屆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評語由所在中學負責填寫。往屆考生原則上由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評語證明,在現場確認時交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錄入。各市(州)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刑法、處罰期內的。
(3)沒有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和不遵守《考試規則》的。
三、選考科目要求
1.考生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考,須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全國統一考試和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為物理、歷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等6門科目。考生須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作為首選考試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作為再選考試科目。
2.普通類選擇性考試科目組代碼:
11-歷史-思想政治-地理
12-歷史-思想政治-化學
13-歷史-思想政治-生物學
14-歷史-地理-化學
15-歷史-地理-生物學
16-歷史-化學-生物學
51-物理-化學-生物學
52-物理-化學-思想政治
53-物理-化學-地理
54-物理-生物學-思想政治
55-物理-生物學-地理
56-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3.藝術類選考科目代碼參照普通類,分別為歷史學科組(31—36)、物理學科組(71—76);體育類選考科目代碼參照普通類,分別為歷史學科組(41—46)、物理學科組(81—86);對口升學為60;高職單招61;單考單招類為90。
4.考生首選考試科目和再選考試科目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四、報名辦法
(一)領取報名序號和密碼
應屆考生在其學籍所在縣(市、區)辦理報名手續;往屆考生在其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報名手續。外省籍考生須經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預審合格后領取報名序號和密碼,辦理報名手續。
(二)交驗相關證明材料
1.報名時,所有考生須交驗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籍或學歷證明材料。其中,應屆考生依據學籍信息核查認定考生身份;往屆考生的學歷證明材料包括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學業證書)、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畢業證書、同等學力證明等。
2.往屆考生報名時還應出具《往屆考生報名介紹信及思想政治考核評語》。
3.外省籍考生報名時,須依據選擇的報名方式,交驗相關佐證材料。
4.符合普通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攜帶相關證明、證書等原始材料及復印件,辦理審核驗證及登記手續。
(三)網上填報信息
1.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吉林省普通高考考生服務平臺(https://gk.jleea.com.cn)進行網上報名。考生須如實填報本人基本信息及報考信息,并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普通類考生報名。普通類考生只需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課考試,其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均可,不參加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加試。
3.藝術類考生報名。藝術類專業術科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高校校考。省統考分為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6個統考類別。戲曲類實行省際聯考。藝術類考生只能在上述7個類別選擇其中1項,不允許跨類別兼報;其中,音樂類考生在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允許兼報;表(導)演類考生在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戲劇影視導演方向允許兼報。考生所報考藝術類專業屬于省統考范圍內專業,必須參加省統考,省統考合格后方可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高校校考。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4.體育類考生報名。體育類考生還需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測試。
5.單考單招類考生報名。僅參加殘障單招、消防單招考試報名的,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有關招生院校參加報名考試。選擇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體育單招)的,相關信息通過“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http://www.ydyeducation.com/)自行查詢。
6.高水平運動隊報名。考生須參加高考文化課考試;專業測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牽頭組織實施。
7.強基計劃考生報名。完成我省普通高考報名后,自行到相關院校進行網上報名。
8.高職分類考試報名。普通高中畢業生可以選報“高職單招”;中等職業教育考生可以選報“對口升學”或“高職單招”,不可兼報。
(四)現場確認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交驗有效身份證件、采集照片,核驗本人報名信息,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五)網上繳費
1.通過考生服務平臺,點擊 “考生信息”欄目,進入下方“支付”頁面完成網上支付。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考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負。
2.網上繳費時間為2025年11月8日—9日(每天9:00—16:30)。
3.考生報名、考試所需費用按照本人選報考試類型確定。因多項兼報、資審不合格、違紀或缺考等考生自身原因而未能參加考試的,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具體按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吉林省教育考試收費政策的通知》(吉教聯字〔2023〕49號)規定的標準收取。
4.考生須按照吉省價收字〔2000〕1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自行繳納體檢所需費用。
五、考生體檢及醫療檢查
1.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陳述本人既往病史。
2.體檢時間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26年1月15日。各地應于1月31日前完成體檢表上傳工作,并將體檢結論代碼、專業受限代碼導入考生服務平臺。
3.體檢應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作出的體檢結論無效。吉林省人民醫院為考生身體健康檢查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異議或影響考試、錄取的體檢結論做出復查結果的最終裁定。吉林省人民醫院無法認定的傳染病等其它各類疾病,由省級專門醫院負責認定。
4.體內安裝金屬牙冠、鋼板等安裝植入含金屬材料,可能影響入場安全檢查的考生,須單獨進行醫療檢查,與高考體檢同時進行。
5.考生體檢信息的采集必須按原始的《考生體格檢查表》所列項目進行,不得減項或加項。主檢醫師填寫檢查結果要規范,不得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語句;“體檢結論”欄要如實寫明“合格”、“專業受限”、“不合格”等意見;《考生體格檢查表》應有負責醫師簽名并加蓋醫院公章。
6.《考生體格檢查表》和“體檢結論”不準涂改,如確系醫生筆誤,須由主檢醫師更正、簽名并加蓋醫院更正章或公章。體檢結論確認后,如需更換《考生體格檢查表》,須經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主管領導同意,并重新履行體檢程序,否則無效并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7.原始的《考生體格檢查表》(包括化驗單)裝入考生高考檔案。
8.凡發現在考生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和入學資格,由衛健部門及有關部門追究當事者責任,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新生入學后,因體檢問題被院校取消錄取資格的,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報名資格審查
(一)工作要求。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對各地高考報名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各市(州)負責高考報名復核及終審工作。縣(市、區)負責高考報名資格初審及對審核結果有異議考生的解釋工作。未經資審合格的考生,不得報考相關招生院校、專業或享受相關照顧資格。往年被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二)工作程序。各類資審結果由縣(市、區)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初審合格后,報各市(州)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復審。復審結束后,合格考生名單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和考生所在中學明顯位置張榜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分別將合格考生名單和不合格考生名單以地區為單位匯總后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過高考報名系統上傳。
(三)各類資審條件及要求
農村戶籍界定以國家統計局最新年份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為準。其中,城鄉分類代碼中“112” 城鄉結合區、“122” 鎮鄉結合區、“200”鄉村、“210” 鄉中心區、“220” 村莊,均表示“農村”。
1.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鎮賚縣、大安市、通榆縣、龍井市、和龍市、汪清縣、安圖縣、靖宇縣。
(1)報考考生須符合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2023年9月30日前遷入),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2.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鎮賚縣、大安市、通榆縣、延吉市、龍井市、和龍市、安圖縣、敦化市、汪清縣、圖們市、琿春市、靖宇縣、伊通縣、長白縣、前郭縣。
(1)報考考生須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2023年9月30日前遷入)。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符合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須自行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因未能及時報名造成資審延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地方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全省農村。
4.“免費醫學定向”。實施區域為全省農村。
(1)符合當年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三年以上戶籍(2023年9月30日前遷入)。
5.鄉村振興“訂單生”。實施區域為全省農村。
6.殘疾考生合理便利。考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1)使用盲文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50%,外語科目延長的考試時間中包含聽力考試每道試題播放間隔適當延長時間。
(2)使用普通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因腦癱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無法正常書寫或無上肢考生等書寫特別困難的殘疾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30%,外語科目聽力考試正常語速播放。
(3)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的考生,經申請批準后可免除外語聽力考試。免除外語聽力考試殘疾考生的外語科成績,按“筆試成績×外語科總分值/筆試部分總分值”計算。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筆試部分結束后交卷。聽力殘疾考生必須要有當地殘聯提供的《殘疾評定表》或吉林省人民醫院開具醫療診斷病例提供具體的聽力損失數值。
7.照顧加分考生。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3)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三僑一臺”),加5分。
(6)民族聚居地區(一州三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即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長白朝鮮族自治縣的朝鮮族考生,伊通滿族自治縣的滿族考生,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
8.投檔優先錄取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
(3)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9.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至四級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2)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
10.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 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11.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12.我省照顧加分項目和分值不累計,如考生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由考生本人確定其中一項。
13.申報少數民族加分項目的考生,其民族成份須與其父親或母親一致,其本人須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具有戶籍所在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14.高考加分項目只面向在我省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校,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原始分投檔。
七、其他
本規定由吉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如國家對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及其它方面有新的規定和要求,將按最新規定執行。
考生報名填報必讀
1.報名序號:首次登陸吉林省普通高考考生服務平臺使用發放的報名序號和密碼,登陸后請修改密碼并牢記。報名序號和密碼在高考報名、成績查詢、志愿填報等階段均需使用,請妥善保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因密碼管理不善造成的考生報名信息泄漏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若忘記,本人可到報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重置密碼。
2.中學名稱:系統根據考生報名所在學校(單位)自動識別。
3.姓名:按照考生身份證上的姓名如實填寫,必須與身份證信息保持一致。
4.出生日期:按照考生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如實填寫,必須與身份證信息保持一致。
5.民族:按照考生身份證上的民族如實填寫,必須與身份證信息保持一致。因信息錯誤或不符造成考生少數民族照顧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6.申請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在我省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即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長白朝鮮族自治縣的朝鮮族考生,伊通滿族自治縣的滿族考生,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的蒙古族考生)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考生選報少數民族加分政策項,其他考生不填報。
7.性別:按照考生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必須與身份證信息保持一致。
8.身份證號碼:按照考生18位身份證信息如實填寫,必須與身份證信息保持一致。最后一位為“X”的,“X”必須為大寫字母。
9.考生標志:分為外省和本省。身份證號“22”開頭的考生選本省。身份證號非“22”開頭的考生選外省,并根據系統提示如實選取外省籍相應類型。因本人填報錯誤造成資審不合格等問題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
10.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報名時須按照考生實際情況在報名系統如實選擇“是”或“否”。
11.政治面貌:對照系統提供的內容進行相應選取。因考生選取錯誤造成政治面貌不合格影響錄取的,由考生自己負責。報名結束后取得資格的,須在考試當年5月31日前申請變更,逾期不予受理。
12.婚姻狀況:按照考生實際情況如實填寫。
13.考生類別:考生類別必須與戶籍信息保持一致。學籍為高考當年畢業的考生填“應屆”,其它考生填“往屆”。考生戶籍所在區劃為鄉村屬性的填“農村”,城鎮屬性的填“城市”。如:考生為應屆考生,考生戶籍所在地為農村,應填“農村應屆”。
14.畢業類別:對照系統提供的內容進行相應選取。
15.考試類型:
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參加秋季統考、高職單招、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單招考試。考試類型可以兼報;選擇高水平運動隊必須同時選擇秋季統考。
中職(職高)畢業生:可參加對口升學、高職單招、秋季統考、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單招考試。除高職單招和對口升學不可以兼報外,其他考試類型可以兼報;選擇高水平運動隊必須同時選擇秋季統考。
殘障生單獨考試:參加殘障生單獨考試的考生選報。
消防員單獨招生:現役消防員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選報,須消防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其他特色類:少年班、數學英才班、數學領軍計劃、物理攀登計劃、物理卓越班等,符合招生院校報考條件的考生選報。
16.殘疾考生申請便利:只針對擁有殘疾證的考生自愿選報。選擇填報的考生,須如實填寫殘疾證號碼、殘疾類型和殘疾級別,并根據系統列表自行確定所申報的合理便利項目(可多選)。
17.學籍所在學校:對照系統提供的內容進行相應選取。
18.實際就讀學校:對照系統提供的內容進行相應選取。
19.戶籍所在地:對照系統提供的內容進行相應選取,并在備注欄(含*)注明詳細地址信息。外省籍考生選擇“其它”填寫,并在備注欄(含*)注明實際戶籍地址信息。
20.外省籍考生、申報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學校”和“戶籍所在地”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因信息錯誤及不全造成資審不合格等問題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1.聯系方式:考生可填寫2個主要聯系方式,方便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時聯系考生及家長。因考生填寫錯誤無法聯系到考生及家長而造成相關考試、考務、錄取等工作延誤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2.收件人:填寫接收錄取通知書的人員姓名。
23.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用于招生院校郵寄考生錄取通知書時使用。
24.郵政編碼:填寫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相對應的郵政編碼。
25.報考科類:普通高考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報名時只能選報其中的一類,不可兼報。報考科類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26.選考科目:考生應根據自身實際,在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作為首選科目,再從化學、思想政治、地理、生物學中選擇2門作為再選科目。選考科目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27.外語語種:考生根據所學外語語種根據系統提示選擇填報。
28.外語口試:凡報考外語、科技外語、科貿外語、專門用途外語和中外合作辦學等涉外專業的考生,以及明確要求加試外語口語的專業,必須參加外語口試并取得相應的外語口試等次資格。
29.國家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在我省實施區域為鎮賚縣、大安市、通榆縣、龍井市、和龍市、汪清縣、安圖縣、靖宇縣,上述縣(市)考生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填報。
30.地方專項計劃:戶籍在我省農村區域并通過該項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以申請。
31.免費醫學定向:戶籍在我省農村區域并通過該項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以申請。
32.鄉村振興訂單生:戶籍在我省農村區域并通過該項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以申請。
33.術科加試:藝術類考生“術科加試”類別包括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和戲曲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1種,不得兼報。
體育類考生須正確選擇“術科加試”中“體育專業測試”選項。
34.父母信息項:父母相關信息要與戶口簿內容一致,如實填寫。其中,“社保編號”“參保時間”選項僅限隨遷子女考生、全家遷入考生填寫,其他考生不需填寫。
35.本人簡歷:根據考生本人實際情況從小學開始如實填寫。
36.居民身份證是高考報名、考試、錄取、大學報到注冊學籍的重要身份證明。考生自使用身份證報名后,至進入大學報到注冊學籍,切記不要修改身份證關鍵信息(如姓名、照片、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等),因個人信息錯誤造成的無法參加考試、錄取、學籍無法注冊、學信網無法驗證等相關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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